江苏省社保缴费政策调整,四部门联合发布新标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灵活的缴费安排。

2025年9月18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此次调整是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规定,旨在统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稳定扩大就业和推动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


01 缴费基数标准明确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下限按4952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均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实现了五险统一缴费基数的政策框架。

这一标准是江苏省统计部门确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进行的相应调整,符合国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惯例。

02 个人缴费这样确定

根据政策规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如果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则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03 补缴政策更加人性化

为最大限度减轻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当期缴费压力,江苏省四部门通知中明确了一项惠民措施。

对于因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分次或一次性缴清。

在此期间,不加收任何滞纳金和利息,这一政策显著降低了参保单位和职工的资金压力。

04 就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力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后,江苏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力落实,形成稳定就业和促进社保的良性互动。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多项补贴。

今年1-8月,全省已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6亿元、稳岗返还19.1亿元、社保补贴29.28亿元,这些措施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岗扩岗和劳动者就业创业。


参保人员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医保服务热线12393、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服务大厅咨询。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关系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和长远保障。江苏省通过这一系列政策调整,既考虑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参保人员的实际负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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